关于做好学院2020年暑期及秋季开学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办公室发布时间:2020-07-05

关于做好学院2020年暑期及秋季开学期间

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处室、系部:

2020年暑期将至,为做好学院暑期及秋季开学期间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根据《教育部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暑期及秋季开学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和省教育厅《关于科学精准做好2020年暑期及秋季开学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精准做好暑期校园防控。各部门要始终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持续巩固防控工作成效,抓好校园常态化疫情防控。

1.完善校园防控体系。细化暑期校园管理和人员管控方案,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做好假期师生的健康提示。加强暑期应急值班值守,学院每天(含节假日)有1名院(校)领导在岗带班,行政(含系部主任)、保卫及水电人员要履行值班职责,值班人员24小时在岗,做到电话有人接、工作不断档,遇突发事件按程序及时处置上报。

2.严格校园人员管理。根据行政管理、教学科研、后勤保障等工作实际,合理确定暑期留校人数。放假前,各部门将人数、留校事宜等情况上报办公室。学生公寓实行封闭管理。暑期到校工作的教职员工尽量实行“两点一线”上下班模式,确需离开学校所在地的,须履行审批手续(见附件)。

3.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安全保卫处要加强暑期校外人员进入校园的管理,确需进入的人员,一律验证身份,严格执行“扫码、测温、戴口罩、登记”等防控措施;后勤保障处要加强食堂储存食品、食品加工和餐厨垃圾清理等关键环节的管理,重点对食堂低温储存食品及冷冻冷藏设各进行传染源检测排查;教务处要做好实验室防爆、防火、防泄漏等安全工作;团委要做好志愿者队伍的管理工作;招生就业处要做好实习生的管理工作。

4.做好疫情信息报送。暑假期间,一旦有疫情发生或聚集性发烧等情况,要第一时间将疫情信息报送给当日带班领导和学院主要领导,坚决做到“不瞒报、不漏报、不迟报”,科学做好疫情处置。

5.统筹安排好招生工作。监督检查室和招生就业处要安排好学院南大门招生咨询点的设定以及校外招生人员的健康监测和疫情防控工作。

6.积极推进文明创建工作。各部门要按照学院创建办的统一部署,落实创建要求,明确创建责任,大力推进校园文明创建工作。

二、加强校外师生安全指导。

1.精准有序安排离校。学生工作处做好离校学生信息台帐,逐人发放离校通知,向学生、家长告知离校注意事项和暑期居家疫情防控要求,确保离校学生底数清、返家行程可追踪、家校协同有反馈;对春季学期未返校学生,要逐人通知暑期居家疫情防控要求并督促落实。

2.严格居家防控要求。师生要做好暑期居家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不必要外出,原则上不得前往国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不跨省域长途旅行;确需前往,按审批手续办理。

3.指导做好家庭教育。图文信息管理中心、思政部及时通过信息渠道向学生、家长发送风险提示或安全预警;指导家长在做好疫情防控前提下,配合做好心理健康教育、体育锻炼、近视防控等,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三、科学谋划秋季开学工作。根据当地疫情变化,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推动全面恢复教育教学秩序,努力完成2020年教育改革发展目标任务。

1.合理安排返校报到。学生工作处在继续落实“错区域、错层次、错时、错峰”返校原则基础上,提早制定秋季开学返校工作方案,可加大老生返校与新生报到的间隔。

2.提升校园防控水平。学院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要充分认识学生全面返校、学校满负荷运行的压力挑战,科学预判、完善预案、做好演练、及时查改。要积极对接属地卫生健康部门和医疗机构,大力开展新时代校园爱国卫生运动,确保师生健康和校园公共卫生安全。


附件

        2020年暑期教职工外出审批表

 

姓       名

 

所 属 部 门

 

外 出 事 由

 

目  的  地

 

请 假 时 间

 

部门负责人意见

 

人事处意见

 

部门分管领导意见

 

院 长 意 见

 

党委书记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