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处室:
我校2021年度科研成果统计工作现已开始,为保证统计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相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时间和成果范围
1.统计时间: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逾期将不计入今年统计范围。
2.成果范围
(1)2021年已公开发表的论文(录用通知不在统计范围之内);获权威期刊检索的论文,须在电子表格中提供检索链接;
(2)2021年获得授权的专利;
(3)2021年度已结题的课题项目;
(4)学术论著类由教务处另发通知。
二、材料提交与填写要求
1.科研成果奖励材料以二级学院(处室)为单位,汇总交至科研教研处,不接受个人单独提交;
2.上交的各项材料都必须提供电子扫描件(PDF版本)和复印件。论文和专利须在附件1中填写查询链接;
3.各类成果上交要求:
A.论文:封面、目录页、版权页、正文(一篇论文整合成一个pdf文件,拒不接收零散的图片形式);
B.专利:专利证书复印件正文(pdf文件);
C.课题项目:包括结题申请报告封面页和内容页、结题申请报告盖章页、结题证书、结项通知书等相关材料,要求整合成一个pdf文档,拒不接收零散的图片形式。
三、各项材料提交时间
1.附件1表格电子版于2022年1月14日之前发至科研教研处邮箱pxwzykyjyc@163.com;
2.科研奖励材料电子版以二级学院(处室)为单位打包,发至邮箱 pxwzykyjyc@163.com,附件1纸质版(需要二级学院或处室盖章)及科研奖励纸质版材料同样以二级学院(处室)为单位交至科研教研处办公室(图文信息中心818办公室),以上材料均要求2022年1月14日之前上交,逾期不予受理。
科研教研处
2021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