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莲花县粮食局党组书记、局长陈高平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发布者:监督检查室发布时间:2022-02-25

    日前,经中共莲花县委批准,莲花县纪委县监委对原莲花县粮食局党组书记、局长陈高平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陈高平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消费卡,违规滥发补贴、奖金及财物;违规从事营利活动,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损害群众利益,在管理和服务活动中违反有关规定收取费用;违规干预项目验收评审;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侵占公共财物;为他人在粮食购销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滥用职权,以“转圈粮”等方式骗取国家补贴。

    陈高平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给党的事业和形象造成严重损害,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共莲花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莲花县委批准,决定给予陈高平开除党籍处分;由莲花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陈高平简历

陈高平,男,汉族,1967年8月出生,江西莲花人,中央党校大学学历,1985年8月参加工作,1990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5年8月至1988年3月,莲花县采茶剧团干部;

1988年3月至1995年12月,莲花县良坊乡干部(其间:1994年1月至1995年12月,辽宁刊授党校经济管理专业大专班学习);

1995年12至1998年12月,莲花县路口乡乡长助理;

1998年12月至1999年2月,莲花县路口乡副乡长提名人选;

1999年2月至2001年12月,莲花县路口乡副乡长;

2001年12月至2002年2月,莲花县良坊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提名人选;

2002年2月至2003年9月,莲花县良坊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其间:2001年8月至2003年12月,中央党校函授学院行政管理专业本科班学习);

2003年9月至2005年2月,莲花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县革命老根据地贫困地区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正科级);

2005年2月至2007年2月,莲花县城乡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兼城管局局长(正科级); 

2007年2月至2009年3月,莲花县经贸委党委委员、副主任(正科级);

2009年3月至2010年4月,莲花县招商局(外贸局、合作办)党组成员、副局长(副主任)(正科级);

2010年4月至2012年8月,莲花县商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正科级);

2012年8月至2016年6月,莲花县粮食局党组书记、局长;

2016年6月至2019年1月,莲花县煤炭监督管理局(煤管办)党委书记、局长,县安监局党组副书记;

2019年1月至2019年6月,莲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书记、局长;

2019年6月至2021年11月,莲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书记、局长、四级调研员;

2021年11月,被免职。

信息来源: 萍乡市纪委市监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