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41号令)的文件精神、《萍乡卫生职业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的要求,根据二级学院提交材料,以下学生在未请假的情况下,长期未参与学校组织的任何教学活动,经核实,现对以下5名学生给予退学处理并予以公示,具体名单如下:

起止时间:2024年6月17日至6月28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学校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学籍)管理中心反馈。
联 系 人: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学籍)管理中心(立德楼114办公室)朱老师
联系电话:0799-6843987
电子邮箱:pxwxxgc@126.com
萍乡卫生职业学院学生工作处
2024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