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41号令)的文件精神、《萍乡卫生职业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的要求,根据二级学院提交材料,以下学生在未请假的情况下,长期未参与学校组织的任何教学活动,经核实,现对以下3名学生给予退学处理并予以公示,具体名单如下:
学院 | 班级 | 学号 | 姓名 |
护理学院 | 2021级高职助产1班 | 20210206458 | 朱君蓓 |
护理学院 | 2021级高职护理17班 | 20210205761 | 罗洋 |
护理学院 | 2019级高职护理2班(五年制) | 201901010243 | 彭佳鑫 |
起止时间:2024年7月24日至8月5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学校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学籍)管理中心反馈。
联 系 人: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学籍)管理中心(立德楼114办公室)朱老师
联系电话:0799-6843987
电子邮箱:pxwxxgc@126.com
2024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