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人民医院面向萍乡卫生职业学院校园招聘护理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发布者:萍乡卫生职业学院发布时间:2020-11-04浏览次数:10

 

因医院业务发展需要,拟组织校园招聘部分2021年应届护理专业毕业生,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工作技能;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岗位数

高中起点全日制大专护理专业,招聘岗位若干名。

三、招聘程序及安排

环节: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录用。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由医院统一组织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所有报名人员均需提交《萍乡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萍乡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并携带个人详细简历及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普通高中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所在学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个人简历所涉及各证件原件、复印件及相关材料。报名地点:萍乡市人民医院人事科(萍乡市武功山中大道8号)或所在萍乡卫生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

2.报名起止时间:2020年11月2日至11月5日17:30。

3.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的各个环节,应聘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经发现条件不符合招聘要求或弄虚作假的,本单位有权取消其应聘资格和录取资格。  

(二)资格审查

1.报名结束后,由人事科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2.符合条件的将被通知参加同步组织的笔、面试以及技能考核环节。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技能考核的形式。其中笔试成绩占比30%,笔试成绩不低于60分者进入面试和技能考核;面试成绩占比40%,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者进入技能考核;技能考核成绩占比30%;予以录用者面试成绩应不低于70分,技能考核成绩应不低于80分。考试当天请携带有效身份证及准考证。

(四)体检及录用

1.根据笔试、技能考核、面试的综合成绩,由党委会确定体检人选名额。

2.体检合格后,上报院党委会审议,确定拟聘用人员。

3.拟录人员因体检不合格、政审考察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应聘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额,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仅递补一次。

4.确定拟聘用人员后,医院统一面向社会公示一周,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无异议的,经体检合格,政审考察合格,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合同,按有关规定进行试用,试用期合格后,办理相关手续。按照规定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联系电话:0799---6881702

联系人:陈璇、彭春明、李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