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卫生职业学院2020年单独招生工作方案

发布者:办公室发布时间:2020-04-20

萍乡卫生职业学院2020年单独招生工作方案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省教育厅《江西省2020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实施办法》(赣教考字〔2019〕21号)及《关于做好全省2020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赣教考字〔2020〕2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单独招生原则

2020年单独招生工作坚持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由省教育厅有关部门牵头做出规划,学校组织实施,省教育考试院进行考试录取监督,确保我校高职单招的各项工作程序规范,管理严格。

二、学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刘子龙  袁晓兵

副组长:龙春频李运华 (常务) 刘星林袁江波

成员:张晓萍张蕾刘玫芳黄林李扬武丽娟刘昌福

梁卉刘飞徐智孙俊鸽汪霁徐阗 谭磊黎果 

三、单独招生对象

已取得江西省2020年普通高考报名资格的考生(其中联合培养需是相同或相近专业中职学校应届毕业生)。

四、单招报考

1.报考时间:5月6日9:00-10日17:00,逾期不予办理。

2.报考方式:考生自行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网址:www.jxeea.cn)“高职单招报考系统”(考生不需要到县级招办领取报考密码),按照网页提示的流程操作,进入网报系统选报我校及专业,我校报考代码8651(每个考生限报1所院校及不超过5个专业)。在规定的报考时间内,考生可以修改一次报考志愿。

3.数据下载:学校于5月11-12日在“江西省高等职业院校单考单招数据报送系统”下载报考本校考生数据。   

4.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尽量减少人员聚集,报考确认事项如下:

① 5月13日—5月18日登陆学院官方网站,扫码缴纳考务费100元。(网址为:http://www.pxhvc.com)

② 5月19日—5月23日登陆学院官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如无法下载请到图文信息大楼608招生就业处办理)。

③ 5月24日在考场内签订《江西省2020年高职单招考生诚信报考承诺书》,见附件。

五、单招考试

1.考试要求:我校自主组建命题专家组,由专家组根据招生专业的特点设计考试内容和评分标准。

非临床医学专业考试内容包括“文化素质考试+技能测试”两部分,总分满分为450分。其中,文化素质考试科目为语文(150分)、数学(100分),技能测试考试科目(200分)为综合试卷,其中思想道德素质为50分,职业素养和能力中的基本医学常识为80分,计算机知识和运用能力为50分,健康素质为20分。

临床医学专业考试内容包括“文化素质考试+临床医学专业综合知识测试”两部分,总分满分为450分。其中,文化素质考试科目为语文(150分)、数学(100分),临床医学专业综合知识测试(200分)为综合试卷,其中人体解剖60分,生理40分,内科50分,外科50分。

2.考试时间和地点:考试时间为5月24日上午08:00-10:00文化基础知识测试,10:30-12:00综合素质测试/临床医学综合测试。考试地点在本院(萍乡市武功山中大道333号)。

3.考试纪律:严格执行国家教育考试考务管理的规定及要求,监考人员要认真查验考生身份,严格考务管理、严肃考场纪律、加强诚信教育。加大巡查力度,切实维护高职单招的考试环境和良好的考试秩序。

4.考试成绩:学校将严格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评卷工作考务管理办法》(教考试厅〔2013〕2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切实做好评卷组织、管理、质量监控和安全保密工作。评卷、统分结束后,及时在本校网上提供考生成绩查询,并制订考生成绩复核办法及其程序,为考生提供成绩复核服务。

六、单招录取

(一)录取原则

学校合理确定文化考试分数和技能测试分数(临床医学专业综合知识测试分数)的录取控制线,按已向社会公布的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数及录取规则,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

录取临床医学专业考生的临床医学专业综合知识考试成绩不低于我校所划定的专业分数线;报考临床医学专业的考生如未能录取,可按总成绩参与其他专业的录取。

高职单招录取严格执行省教育厅下达的单招计划和单招专业,不得违规突破。考生在录取后不得退录。

(二)优惠政策

高职单招录取执行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相关优惠政策。

(三)录取安排

1.6月4日前,学校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并在本校网站进行公示。

2.6月7日前,学校将录取数据库上传至“江西省高等职业院校单考单招数据报送系统”,6月8日持录取数据库(光盘)到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并办理录取手续。

3.6月13日前,学校在本校网站公布正式录取的考生名单,寄发本校印制的录取通知书。

(四)录取说明

1.通过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与参加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相同待遇。

2.依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要求以及学校招生章程中对身体条件的具体规定,参加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须参加所在县(区)招考办统一组织的高考体检,学校在录取后根据考生高考体检及新生入校后复检的结论,对涉及限报的考生进行调整专业以及退学、休学等处理。

3.考生经高职单招录取后,不再具有参加统一高考及录取资格。

4.学校严格加强考生现场确认和录取环节的规范管理,严防工作失误。

七、联合培养招生事项

经省教育厅批准,我校与萍乡市卫生学校开展联合培养专科层次学生试点工作。学生学籍由萍乡卫生职业学院管理,教学地点在萍乡市卫生学校,双方共同组建教学团队,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共同开展教育教学工作。学生经过考试成绩合格后颁发萍乡卫生职业学院毕业证书。

招生对象:萍乡市卫生学校应届毕业生。

联合培养报名时间、考试时间和单招同时进行;报名方式、考试科目内容与单招一样;录取原则按联合培养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八、疫情防控工作

1.做好前期防疫准备工作。建立医护小组,制定《萍乡卫生职业学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小分队工作预案》,按照《萍乡卫生职业学院发热学生应急处置演练方案》开展实地演练,设置专用隔离考场和备用考场,准备充足的防护物资。提前一天对校内相关场所进行全面消毒。对考务人员开展疫情防控和考试安全培训,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2.做好涉考人员健康监测。强化命题、制卷和评卷、统分工作人员和场所的防疫管理。命题、现场确认、监考、评卷等所有工作人员,应提前14天开始进行身体状况监测,有发热、咳嗽等身体异常情况的人员不得参与考务工作。

3.做好考生个人防护指导。考生在乘车途中全程戴口罩,不去站外的公众场所,与他人保持一定距离,随时保持手部卫生,避免在人员密集、通风不良的场所逗留,做好自我防护。到校参加考试须在入口处接受“赣通码”验证、体温检测及对所带行李等大型物品的消杀工作。学校下载报考单招考生的数据后,将逐一联系考生,告知到校具体路线,并发送个人防护细则,切实做好考生往返路途防护的指导。

4.做好各环节防护措施。对体温异常、发热考生登记后立即送医护小组诊断,允许参加考试的将安排在专用考场考试,做好防护工作和考后消毒工作。科学安排考试场所,确保考场通风良好,考生座位间距合理。

九、严格规范招生工作纪律

学校切实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严肃招生纪律的通知》(赣招委字〔2017〕9号)要求,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严肃招生纪律。

省教育考试院将在高职单招考试期间开展考务督查,学校纪检部门全程参与监督,业务职能部门严格执行政策,科学规范操作,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对在高职单招考试中认定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高职单招中有违规行为的招生工作人员,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十、招生专业、计划、学制和收费标准

序号

专业名称

报考科类

学制

收费标准

招生计划

1

临床医学

普通高考(文、理)

三年

5000元/学年

10

2

护理

普通高考(文、理)

三年

5000元/学年

350

3

助产

普通高考(文、理)

三年

5000元/学年

100

4

药学

普通高考(文、理)

三年

5000元/学年

100

5

中药学

普通高考(文、理)

三年

5000元/学年

50

6

医学检验技术

普通高考(文、理)

三年

5000元/学年

50

7

医学生物技术

普通高考(文、理)

三年

5000元/学年

30

8

医学影像技术

普通高考(文、理)

三年

5000元/学年

50

9

康复治疗技术

普通高考(文、理)

三年

5000元/学年

10

10

中医康复技术

普通高考(文、理)

三年

5000元/学年

10

11

医疗设备应用技术

普通高考(文、理)

三年

5000元/学年

10

12

健康管理

普通高考(文、理)

三年

5000元/学年

10

13

老年服务与管理

普通高考(文、理)

三年

5000元/学年

20

14

护理(联合培养)

普通高考(文、理)

二年

5000元/学年

100

15

药学(联合培养)

普通高考(文、理)

二年

5000元/学年

100

16

康复治疗技术(联合培养)

普通高考(文、理)

二年

5000元/学年

100

备注:目前江西省教育厅已批准萍乡卫生职业学院单独招生计划800人,联合培养计划300人。我学院正在争取扩大单独招生计划指标,最终以省教育厅下达计划为准,根据考试情况调整专业计划人数。

十一、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0799-6678139 0799-6678896

              13707997268 谭老师

              13879959691 李老师

本方案由萍乡卫生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