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卫生职业学院教师教学能力提升行动计划

发布者:办公室发布时间:2019-07-01

萍乡卫生职业学院教师教学能力提升行动计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打造一支师德高尚、教风优良、勇于创新、结构合理、教学能力强的教师队伍,切实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完善有品质、有内涵的职业教育,建设成全国一流的高职卫生院校,特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师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的意见》、《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项目遴选管理办法(试行)》等为依据,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遵循教师成长发展规律,认真培养“四有”好老师,积极应对新时代带来的新机遇新挑战,扎实推进“四个回归”,有计划、分层次、有成效地开展教师教学能力和专业素质的培养、培训和提升工作。

    二、培养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培养目标

教师教学能力行动计划每三年一个周期,从2019年启动第一轮培养。通过三年有计划、分层次地培养及培训,使我校教师在师德教风、教学能力、科研教研等方面得到明显提升,能够树立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观念和提高课堂教学质量意识,善于利用现代信息技术进行启发式、探究式、问题研讨式、慕课翻转课堂等方式方法为主的教学模式,形成人人追求优质教学,积极参与教学改革的教学环境。

    2022年,培养一批教学能力强、教学水平高、教学成果好、受学生欢迎的优秀“教学名师”,推出一批影响力强的优秀教学案例和教学成果;提高教师参与教学改革和教学创新的意识和能力,使主持和参与各级各类教学改革项目的“骨干教师”数量有显著提升,教学成果的质量有明显提高;加强教师个性化服务,帮助新上岗青年教师和教学质量综合评价未达合格等级的教师提高教学能力,通过培训及辅导使其能够更好地胜任教学工作,成为优秀“教学能手”。

    (二)主要任务

    1.提升教师师德水平,建立优良师风教风。强化教师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教育,引导教师自觉遵守学校课堂教学相关管理办法及规章制度;教育教师立德树人、以德立身、以德施教,成为学生的楷模;激励教师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明确教书育人的职责和使命。

    2.提升教师教学设计能力,优化课堂教学方式方法。贯彻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理念,提高教师对教学目标、教学任务、学生特点、教学方法与策略以及教学情境的分析判断能力,帮助教师积极探索新的教学方式方法,推行以学生为中心的启发式、合作式、参与式和研讨式学习方式,开展研究性教学、混合式教学、信息化教学探索,切实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和功效。

    3.提升教师教学组织管理能力,强化学生学习管理。加强教师课堂纪律管理、学习动机激发、学习情况反馈等教学组织管理能力培养,帮助教师探索唤起学生学习兴趣、激励学生投入学习的有效策略、实现与学生的有效互动,切实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和学生学习成就。

    4.提升教师教研创新能力,深化教学改革与创新。引导教师学习现代教学理论,了解教学规律,研究教学问题,开展教学反思,进行教学改革,不断探索教学新技术新方法新动态,帮助教师形成自己的教学特点与教学风格,培养一批高水平教学人才,持续推进教学改革与创新。

5.提升教师课程建设能力,丰富优质课程资源。帮助教师树立先进课程理念,分析课程改革发展的方向和要求,形成良好的课程目标确定能力、课程内容选择和组织能力、课程资源开发能力,促进教师对课程进行整合与开发,将最新科研成果、企业先进技术等转换为教学内容,将深奥的理论知识结合生动的实际整合为有利于学生接受的知识,逐步形成自己的教学风格和授课体系,不断丰富优质课程资源。

    三、主要措施

    通过实施名师培养工程(简称“名师工程”)、教师教学能力拔尖工程(简称“培优工程”)、青年教师教学能力培养工程(简称“青蓝工程”)三大工程,分层次、分阶段地进行培养及培训,提升教师整体素养,建设一支业务精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的专业教师梯队。

    (一)名师工程

    1.具体目标  利用三年时间培养10名在国内、省内有影响力的教学名师,推出一批优秀教学案例和教学成果;每学年评选一批精品课程。

2.评选范围  学校在岗并承担一线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教龄10年以上,年龄不超过58周岁(含)的专职教师。

3.选拔基本条件  

    参选教学名师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勇于担当作为。热爱职业教育事业,热爱学生,为人师表,有良好的师德师风;能够准确把握职业教育发展方向,对工作有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受到学校师生和社会好评;

2)认真履行教师教学工作职责,严格执行学校教学规章制度,教师职业道德评估优秀以上;

3)未出现过教学事故,所授课程的学生成绩平均及格率不低于90%(含),多课程多班级授课每门每班学生成绩及格率不低于80%(含);

    4)具备“双师素质”,能独立承担2门以上课程教学任务,近两年课堂教学、实验教学质量评价均在95分(含)以上,且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能组织实施专业课程建设,在课程建设中起骨干示范作用;有较深厚的实践功底,在产教融合(医教协同)上能发挥较强的指导引领作用。

4.评选业绩条件  

近三年以来在以下成果中有不少于4项:

1)主持完成至少1门校级以上精品课程;

2)主编国家专业课程规划教材或精品课程教材1部以上。

3)主编、出版教材1部(署名前2),或获省级以上优秀教材奖1项(署名前2)。

4)以1作者身份,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论文1篇以上。

5)本人参加教育教学及技能比赛,获国家级等奖或省级一等奖1次以上(行业协会组织的比赛须获一等奖)

6)指导团队训练,系部师生参加全国教育教学及技能竞赛荣获一等奖2次以上的系部负责人或教学团队负责人。

7)指导学生获得国家级及以上竞赛奖励,鼓励参加世界技能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如教育部无相关赛项,则需获行指委举办的国家级大赛一等奖)、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和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参加行指委组织的比赛,须获一等奖)。

8)主持省级以上科研、教研课题项目1项并结题,或个人教学经验或科研教研成果作为典型在全省或全国进行推广。

9)获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1项(团体排名前3),或获校级教学成果二等奖以上1项(团体排名第1)

10)教学能力或专业技能得到广泛认可,被市级以上行政部门聘为专家组成员、大赛评委等2次以上。

5.选拔方式

2020年底开始选拔,每年推荐选拔1次,每次5个名额,原则上从“培优工程”教师(简称“骨干教师”)中选拔。第一期具备副高职称以上教师或博士毕业生符合条件者可直接申报。

6.待遇及奖励办法

1)学校通报表彰荣获教学名师的教师,颁发荣誉证书和聘任证书。

2)教学名师实行动态管理,每个月享受相应的工资待遇。聘期内工资待遇在原有职称等级上上调一个级别。因故不再担任名师者,从当月起恢复原有职称级别待遇;

3)优先资助名师申报国家和省级科研、教研课题。 

4)优先选派名师参加国、内外培训进修、学术交流、访问学者等活动。

7.教学名师的义务

1)每学期在校内举办1次以上公开示范教学或教学经验分享座谈会,提供自己的教案、PPT给全校教师学习交流。

2)每学年完成一线教学任务200课时以上,不允许擅自在校外兼职、兼课。

3)积极开展教改、课改教学实践活动,并培养期间撰写1篇以上教学改革总结,交学院教学名师评选与管理委员会,供全校教师分享。

4)接受“培新育优”工作,要求担任2名以上青年教师的教学导师且教学考核为优秀。

   5)在教学改革研究与获奖方面须完成以下任务之二:

     ①1作者身份,在SCI、EI、国家核心中文期刊等刊物发表论文不少于1篇,或所发表的教育教学研究论文被人大复印资料、新华文摘全文收录。

    ②创建一支优秀的教学团队,主持并完成至少1门省级慕课建设。

    ③主持省级或国家级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立项项目且应用效果好。

主持完成国家级课题1项;或获得过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励(第一完成单位,国家级奖取前5位完成人)。

⑤承担国家级教育教学改革试点且成效明显(仅包括现代学徒制试点、“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工作试点、定向培养士官试点)。

⑥教师获得国家级奖励(仅包括全国高校黄大年式团队、全国职业院校教学能力比赛获奖)。

    (二)培优工程

    1.具体目标  利用三年时间选拔培养30名能代表我校教学水平的骨干教师,推出一批优秀教学案例和教学成果;每学年评选一批优质课程(每学年各系部评选2-3门优质课程);每学年开展一次教学比武并评奖。

2.评选范围  学校在岗并承担一线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具有助理讲师及以上职称,教龄3年以上专职教师,从教学能手”青蓝工程”中选拔(第一年符合条件者,可直接申报)。具有博士以上学历可直接申报。

3.选拔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勇于担当作为。热爱职业教育事业,热爱学生,为人师表,有良好的师德师风;       

2)认真履行教师教学工作职责,严格执行学校教学规章制度,教师职业道德高尚,对工作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未出现过教学事故,受到学院师生好评。所授课程平均及格率不低于85%(含),多课程多班级授课课程及格率每班每课程不低于75%(含);

4)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能组织实施专业课程建设,在课程建设中起骨干示范作用;

5)具备良好的教学能力及培养学生形成核心技术应用能力所必需的基础理论知识、专业知识、实践能力。近两年课堂教学、实验教学质量评价均在90分(含)以上;

6)具备“双师素质”(公共课教师不要求具备此条件),在产教融合(医教协同)上发挥积极作用;

7)积极参与“师徒结对”活动,至少帮助1名教师在校级以上教学能力等大赛中获奖等。

4.评选业绩条件

近三年来,业绩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任意4项:

1)作为主要参与人完成至少1门校级以上精品课程;

2)参与编写国家规划的专业课程教材1部。

3)本人参加教育教学及技能比赛,获国家级二等奖或省级一等奖1次以上(行业协会组织的比赛须获国家级一等奖)。

4)指导学生获得国家级及以上竞赛奖励,鼓励参加世界技能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和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参加行指委组织的比赛,须获一等奖)。

5)指导团队训练,系部师生参加全国教育教学及技能竞赛荣获一等奖1次以上的系部负责人或教学团队负责人。

6)推荐3名以上涉外专业学生出国就业视同荣获市级一等奖、推荐5名以上涉外专业学生出国就业或通过雅思考试,视同荣获省级一等奖1次。

7)主持省级及以上科研、教研、课改项目1项并结题。

8)作为第1作者,在国家级期刊发表论文2篇以上。

9)教学能力或专业技能得到广泛认可,被市级以上行政部门聘为专家组成员、大赛评委等

5.选拔培养方式

1)骨干教师(简称“培优工程”)从2019年开始选拔,每年选拔推选1次,每次10个名额,从“青蓝工程”(简称“教学能手”)中进行选拔。

2)“教学名师”与“骨干教师”进行结对,教学名师按学年做出指导计划,每学期至少检查5次以上骨干教师编写的教案、备课、课件、讲课、板书、批改作业、指导实习及指导设计等教学环节,写好评语和意见;每学期至少5次进行听课、评课指导,双方共同备课至少5次以上;指导青年教师参加教科研工作;学年末写出指导工作总结及进一步提升的措施提交系部和教务处存档。

3)骨干教师在教学名师指导下制定学习提高计划;每周至少1次向教学名师指导教师进行课堂教学(含实践教学)的学习,并做好记录和书写听课心得、所承担课程教学的全部教案、讲稿、课件等、参与教科研的记录以及进修、学习、培训记录等。

4)骨干教师应积极参加学校评选骨干教师当年开展的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竞赛,已获前一年度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竞赛一、二等奖的骨干教师不参加当年评选骨干教师的比赛。

5)骨干教师开展自助互动学习,按质按量完成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提升培训,主动下医院临床一线实践进修,通过PBL导向法、微格教学法进行个人自学、团队互学。

    6.待遇及奖励办法

    1)骨干教师可获得竞聘教学名师资格;

    2)骨干教师实行动态管理,每个月享受相应的工资待遇。聘期内工资待遇在原有职称等级上上调一个级别。因故不再担任骨干教师者,从当月起恢复原有职称级别待遇;

3)优先资助骨干教师申报国家和省级教研、科研课题;

4)优先选派骨干教师参加国内外培训进修、学术交流、访问学者等活动;优先选派骨干教师到行业、企业参加社会实践、技术开发等工作。

7.骨干教师的义务

1)每学期在校内举办1次以上公开课,提供自己的教案、PPT给全校教师学习交流。

2)每学年完成一线教学任务360课时以上,不允许擅自在校外兼职、兼课。

3)要求担任1名以上新进青年教师的教学导师且教学评估为合格。

4)本人参加教育教学及技能比赛,获国家级二等奖1次及以上(参加行指委组织的比赛,须获一等奖)。

5)指导学生获得省级一等奖或国家级及以上竞赛奖励,鼓励参加世界技能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和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参加行指委组织的比赛,须获一等奖)

6)主持、完成校级以上精品课程建设1门;主编国家专业课程规划教材或精品课程教材不少于1部。

7)主持完成省级课题1项;或获得省级教学成果奖励(第一完成单位,省级奖取前5位完成人)。

(三)青蓝工程

1.具体目标  加强青年教师教学能力培养,完善青年教师基本教学能力培养机制。为教学岗位新近录用、年龄在35周岁以下,且国内高校教学经历不足1年或员级的教师提供为期1学年的教学能力专门培养。利用三年时间培养60名教学能手,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让更多的青年教师脱颖而出。

2.评选范围  校内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具有助理讲师及以上职称的专任教师。具有硕士学历研究生可直接申报。

3.选拔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勇于担当作为。热爱职业教育事业,热爱学生,为人师表,有良好的师德师风;能够准确把握职业教育发展方向,对工作有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受到学校师生好评;

2)认真履行教师教学工作职责,严格执行学校教学规章制度,教师职业道德评估良好以上;

3)未出现过教学事故,所授课程学生成绩平均及格率不低于80%,多课程多班级授课每班每门课程授课班级及格率不低于70%;

4)具备一定的教学能力及培养学生形成核心技术应用能力所必需的基础理论知识、专业知识、实践能力。近两年课堂教学、实验教学质量评价在85分以上。

4.评选业绩条件

近三年来,业绩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任意3项:

1)参与教学改革和课程建设工作,参与教研科研课题并立项(排名前6),参加学校或市级教育教学竞赛荣获一等奖或参加省级教育教学竞赛获二等奖及以上。

(2)指导学生参加学校或市级专业竞赛获一等奖;指导学生参加省级专业竞赛获二等奖及以上。

3)推荐3名涉外日语、英语专业学生到国外就业,视同获得市级一等奖。

4)作为第1作者,在省级以上期刊发表论文1篇。

5.选拔培养方式

1)“教学能手”(简称“青蓝工程”)从2019年开始选拔培养,每年通过导师制、助课制、学校组织培养、自我加强等方式培养20名教学能手。

2)系部按照“以优带新”的原则,选择优秀的教师担任指导老师,开展“师徒结对”活动,结对名单报教务处与督学组备案。

3)指导教师要充分发挥“传、帮、带”作用,为新上岗青年教师提供1年不断线教学能力强化培养。主要采用教学技能专题培训、优质课程观摩研讨等方式,帮助上岗初期青年教师不断提升教学设计能力和教学组织管理能力,编写规范的教案、讲稿,及时进行教学反思和总结,督促青年教师尽快成长,不断提高教学技能与教学水平。

    专业教师还要针对其所在系部所授课程进行相应的专业知识的培养,如临床医学或护理类的应到医院进行实习至少半年,如药学系的应到药企实习至少半年等,以便提高其职业水准。

    4)指导过程一般为1学年。学年结束前,被指导老师应准备一堂汇报课,作为评定其教学能力是否合格的依据;汇报课授课时间为45分钟,具体日期(在教务处指定的汇报时间范围内)与地点由系部确定,并提前一周通报给教务处与督学组备案。

    5)听取被指导老师汇报课后,系部应组织督学组及听课人员进行评议,并形成评议结果。指导全过程应全程记录,作为指导老师和被指导老师考核依据,过程材料由系部存档。

    6.待遇及奖励办法

    1)教学能手获得竞聘骨干教师资格;

2)教学能手实行动态管理,每个月享受相应的工资待遇。聘期内工资待遇在原有职称等级上上调一个级别。因故不再担任教学能手者,从当月起恢复原有职称级别待遇。

7.教学能手的义务

1)每学期在校内举办1次以上汇报课。

   2)每学年完成一线教学任务300课时以上,不允许擅自在校外兼职、兼课。

3)本人参加省级教育教学类竞赛荣获一等奖1次,或指导学生参加省级专业竞赛荣获一等奖1次。

4)指导学生比赛,或团队训练并参加全国教育教学、职业技能竞赛荣获一等奖1次。

5)主持市级以上科研、教研、课改项目1项并结题。

6)作为第1作者,在省级中文期刊发表论文1篇。

    四、评选方式、程序及办法

    1.评选方式

    采取个人申请、系部推荐、学校评审、公示审批方式进行。

    2.评选程序

    1)个人申请。每位教师根据自己发展的实际情况以及各项工程的评定标准,进行自我选择,填写申报表,并附相关资料交所在系部。

    2)系部推荐。系部按一定比例向学院推荐候选人,并将相关资料报送组织人事处。

3)学院评审。由教育教学督导室组织学术委员会、教务处、科研教研处、组织人事处等部门组成评审小组,对各系部推荐的候选人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经研究后进行公示,并颁发聘用证书,聘期3年。

    3.评选办法

    1)实行动态管理,每年申报和评选一次。一旦考核通过,会获得相应的聘用资格及待遇,同时必须履行相应的职责和任务。

聘期结束前,评审小组将对已获得聘用资格的教师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则继续保留原有的聘用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教师可以继续申报下一周期的评选。

    2)具有以下情形者,取消其评选资格:

    1)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2)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及有关教学管理规定;

3)未承担授课工作或未完成年度教学工作量;

4)存在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现象;

    5)不尊重学生和家长人格,损害学生和家长身心健康造成恶劣影响的。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1.强化顶层设计。成立萍乡卫生职业学院教师教学能力提升领导小组,组长刘绍华,第一副组长刘子龙,常务副组长黎旻,副组长李运华、刘星林,成员叶峰、张晓萍、帅艳萍、邓琳玲、张蕾、吴娟、武丽娟、梁卉、刘昌福、刘飞、徐智、刘绍芳、刘八斤,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叶峰,成员袁建华、欧阳建明、彭建萍、邹青、文检。负责全院教师的教学能力提升、教学督查、教学评价及教学名师、教学骨干、教学能手的选拔培养等。

具体由学院教育教学督导室负责组织学院学术委员会、教务处、科研教研处、组织人事处、纪检监察室等部门形成评审小组,对各系部推荐的候选人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经研究后进行公示,并颁发聘用证书,聘期3年。  

    2.强化教学指导与培训。学院教学督导室、学术委员会、教务处、人事处要承担起指导教师教学能力提升工作的职责,定期研究教师教学能力发展问题,参与相关工作。加强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建设,配备专兼结合的高素质培训咨询队伍,加强专职培训咨询人员、校内外兼职专家等两支队伍建设,增强教学促进能力,提高培训质量和效果。

    (二)机制保障

    1.建立教师分类管理机制。设置独立的教学系列岗位,为长期从事基础性教学工作的教师建立职务晋升通道;实现教学质量与教师业绩、考核、评优、职务晋升等挂钩,实施教学质量达标制,鼓励教师向教学投入精力,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2.建立强制培训机制。建立新入职青年教师先培训后上岗制度,35周岁以下新入职且没有高校教师资格证的教师,一律先接受一个学期的专门培养,考核合格方能独立承担教学任务。根据《萍乡卫生职业学院目标管理考评方案》,建立“不合格教师”强制培训制度,教学质量综合评价未达合格等级的教师均需接受一定学时的专门培训,考核合格方能方能上岗,承担学校交给的教学任务。

3.建立职称晋级优先机制。加强教师教学能力提升行动计划的管理,培养一批教学名师、骨干教师和教学能手,充分发挥提升行动的辐射作用。参与提升行动的成绩突出的教师,在符合职称评定条件下,具有职称晋级优先权。   

(三)条件保障

    设立教师教学能力提升专项经费,加大对教师教学能力培养、培训工作的投入力度,学院要按照不同层次和规模情况,统筹安排一定的教师教学能力培养、培训经费,不断为教师创造条件,搭建教师专业发展平台,创造良好学习、工作条件,保障各项培养、培训活动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