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根据《江西省卫健委关于做好省卫生健康委科技计划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赣卫科教便函[2020]61号)有关规定,现对省卫健委科技计划项目结题工作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交材料:
1.《江西省卫生健康委结题申请报告》,A3纸双面打印,一式四份,经费支出表需财务处盖章;
2.工作报告(研究概述、研究过程与方法、研究成果和水平、存在的问题和建议等);
3.技术报告(研究背景、目的和意义、研究资料和对象、研究方法、研究结果和分析等);
4.相关论文复印件(已发表);
5.课题合同(上册)复印件。
二、结题时间:
结题工作以项目合同书(任务书)为依据,应在规定执行期内完成,因故不能按期完成的,提前6个月申请延期,延期不得超过一年,如未获批准,仍需按原定期限结题。
结题材料送至图文信息中心大楼八楼科研教研处818办公室审查后统一报送,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15日17:00前。
相关情况请咨询科研教研处刘澍瑶老师,电话:0799-6678116。
科研教研处
2020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