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二级学院:
为做好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后的校园防控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印发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方案(第十版)》《关于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的总体方案》、教育部研制的《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工作方案》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调整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组成成员及相关工作职责。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员组成
组 长:刘子龙 党委书记
袁晓兵 党委副书记、院长
副组长:龙春频 党委副书记
黎 旻 副院长
刘星林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袁江波 党委委员、副院长(常务)
陈增勇 党委委员、副院长
成 员:张洋娟 党群工作部负责人
林泉峰 办公室主任
邓琳玲 人事处处长
朱清华 工会主席
张 蕾 教务处处长
李 扬 招生就业处处长
张晓萍 监督检查室主任
易卫献 资产管理处处长
刘玫芳 后勤保障处处长
徐 智 继续教育与培训中心负责人
吴 娟 科研教研处主任
黄 林 安全保卫处负责人
刘八斤 学生工作处处长
郭文颖 规划财务处负责人
黄三星 图书馆负责人
吴司琪 团委副书记
赵伯润 教学督导室负责人
肖思琼 宣传部负责人
武丽娟 护理学院院长
周 敏 医学技术学院院长
刘昌福 药学院院长
刘 飞 康养管理学院院长
易 敏 临床医学院院长
孙俊鸽 基础医学院院长
张玉玲 人文社科学院院长
汪 霁 马克思主义学院负责人
各二级学院新冠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小组成员不少于3人,由二级学院院长、学工专干、辅导员组成。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校防控办”),挂靠办公室,由袁江波副校长任办公室主任,林泉峰、邓琳玲、刘八斤、邹青任办公室副主任,相关部门人员、全体辅导员和医务室人员为成员,负责组织、协调全校新冠病毒感染疫情应急处理的日常工作。同时设立综合组、排查组、联络组、保障组、医疗组、宣传组、心理疏导组、安保组、督查组等九个工作组,各工作组由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各组要及时向分管校领导汇报本小组相关工作。
1.综合组(办公室负责,各处室、二级学院配合)
工作职责:负责综合协调内部日常事务工作,起草审核重要文稿;负责防控领导小组例会的组织和重要工作的督办,上传下达疫情防控工作信息,研究并协调防控保障中的问题,全面掌握保障工作的综合情况;负责疫情防控工作动态发布,疫情信息的管理工作,承办防控领导小组交办的相关事项。
2.排查组(校防控办负责,各处室、二级学院配合)
工作职责:负责组织对感染人员的排查、登记、跟踪、随访和健康监测;加强学生流动情况的分析研判,做好感染人员的防控并逐一登记建档并配合上级部门做好防控管理。
3.联络组(人事处、学生工作处、后勤保障处负责,各处室、二级学院配合)
工作职责:负责感染师生员工信息的收集、上报和传递等工作,确保信息上报渠道畅通;负责实时记录突发事件的发展过程,提供真实材料,按规定拟稿上报。
4.保障组(后勤保障处、资产管理处负责,各处室、二级学院配合)
工作职责:负责落实防控应急物资保障工作,及时了解防控应急物资和药品需求动态、库存及资源保障情况并补充相关需求物资数量;负责落实校内公众场所各项防控及通风消毒措施,保障校内餐饮、生活饮用水。
5.医疗组(学生工作处、临床医学院、护理学院负责,各处室、二级学院配合)
工作职责:创造条件建设学校健康驿站,按照在校师生人数和防疫需要科学确定床位数,配备足量医护和服务保障人员、医疗药品和器材,根据需要为校内无症状感染者、轻型病例创造相对独立的住宿条件,并提供临时健康监测或适当对症治疗等相关服务,在校园宿舍区等学生聚集区域开设发热诊疗点,提供快速便捷医疗服务。实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公布热线电话或在线服务窗口,提供师生医疗咨询服务。
6.宣传组(宣传部负责,各处室、二级学院配合)
工作职责:负责积极正确引导舆论,规范信息发布,凡涉及疫情的报道,必须统一口径发布;跟踪舆情,及时澄清事实;严防散布虚假疫情信息等违法行为,及时处理不实信息,防止谣言炒作,消除校园恐慌;及时收集、整理和报送舆情监测等相关信息;加强网络新闻发布的管理和引导,加大健康教育宣传力度,协助各地各校通过短信、电子屏幕等多渠道宣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病知识,提高广大师生自我保护能力;倡导文明健康饮食,不买不食野生动物。
7.心理疏导组(教务处、学生工作处、马克思主义学院负责,各处室、二级学院配合)
工作职责:负责心理健康引导、健康教育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心理支持和危机干预工作;完善“学校-院系-班级-宿舍”四级预警网络,深入开展“万师润万心”心理健康行动,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处置;加强心理疏导,开齐心理健康课程,组建心理咨询专家队伍,畅通心理咨询热线,完善高校“万名教师连万心”机制,及时回应学生关切;健全干预防控机制,加强家校落地联动,畅通学生信息反馈沟通渠道。
8.安保组(安全保卫处负责,各处室、二级学院配合)
工作职责:密切关注疫情动态和社会动态,及时依法处置与疫情有关的突发事件,维护校园安全稳定;负责急、重症感染者的转运工作。
9.督查组(监督检查负责,各处室、二级学院配合)
工作职责:督促各处室、二级学院落实各项疫情防控工作,并组织开展专项督导检查;重点围绕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落实情况,对是否建立报告制度、值班值守、后勤保障、宣传舆论引导措施的落实情况等方面内容开展督查,确保防控工作部署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
萍乡卫生职业学院
2023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