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卫生职业学院关于开展“红色班级” 创建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办公室发布时间:2023-03-29


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时关于“推进传承红色基因”的重要要求,始终围绕“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坚定不移做好立德树人工作,根据省教育工委教育厅思政工作质量测评要求及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就开展我校“红色班级”创建工作通知如下:

一、创建内容

1.各二级学院至少推选一个班开展 “红色班级”创建工作(原则上曾获评校级“先进集体”、“五四红旗团支部”的班级优先),制定工作方案和创建目标,在制度建设、学风建设、特色打造、成果成效等方面融入红色文化元素,建立班级制度和日常行为规范,建设班级导师和学生干部队伍,推进“红色班级”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实现树立标杆、辐射全面。

2.“红色班级”创建要充分依托我省、我市丰富的红色资源,融入安源精神、井冈山精神等红色基因,注重结合学校特色、专业特色,实现红色文化育人与教育育人、科研育人、实践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组织育人相统一,使红色文化育人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和各环节,融入青年大学生学习生活日常点滴,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铸魂育人。

3.“红色班级”创建要注重遵循教育规律、思想政治工作规律、学生成长规律,把握青年大学生思想特点和发展需求,注重理论教育与实践活动相结合、普遍要求和分类指导相结合,确保创建取得扎扎实实的成效,推动“红色班级”成为班级建设的标杆。

4.“红色班级”名称既要严谨规范,又要特色鲜明,要紧密结合学校、专业实际,要创新融入红色精神,赓续红色基因,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二、工作安排

1.各二级学院需在4月28日前完成“红色班级”申报工作,填写“红色班级”创建申报书(见附件)报宣传部邮箱pxwszyxyxcb@163.com。

2.学校根据各二级学院的申报情况进行“红色班级”立项审查,审查后公布正式立项名单,被认定立项的红色班级2023年9月进行创建的中期交流研讨,由班级负责人进行15分钟左右的PPT中期汇报,介绍“红色班级”创建过程中的好思路、好做法、好经验。

3.学校将于年底进行“红色班级”创建验收,需要准备班级创建相关佐证材料,并要求班级负责人进行15分钟的PPT终期汇报,学校对验收合格的红色班级再给予建设经费支持

三、工作保障

学校对创建立项的“红色班级”在工作经费、评优评先等方面给予支持。标准如下:

1.经费保障:给予校级立项红色班级1000元/班的创建经费,验收合格后,再给予1000元/班的建设经费

2.“红色班级”创建考核合格的班级,优先评选校级“先进班集体”或“五四红旗团支部”,并优先推荐省级先进集体评选。

3.“红色班级”创建考核合格的班级辅导员优先评选当年度校级优秀辅导员。

四、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强化保障。“红色班级”创建是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传承红色基因,弘扬红色精神的重要内容,各二级学院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切实把创建工作开展好、组织好、落实好,确保创建工作取得扎扎实实的成效。

2.广泛发动,精心组织。各二级学院要通过会议、新媒体、班级群等途径,广泛动员,突出示范,推报符合条件的班级参与创建,鼓励学院教师参与指导。

3.注重效果,凝练经验。各二级学院要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为创建活动营造浓厚氛围,要将创建过程中的特色做法、建立的长效机制等,形成思想性、指导性强的经验材料,及时报宣传部肖思琼。

 

 

萍乡卫生职业学院  

                   2023年3月29      

附件

萍乡卫生职业学院“红色班级”创建申报书

二级学院名称

 

红色班级名称

 

班级导师姓名、职务

及联系方式

 

创建年度

202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