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受理各类省市级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科研教研处发布时间:2023-10-23

一、受理结题的范围和条件

   已达到结题年限,并按项目立项要求完成了研究任务、且符合相应项目管理办法规定的结题条件的各类课题,包括省卫健委科技计划项目、中医药项目、高校人文社科项目、省教育厅科技计划项目、省教改项目、市社科项目等。

二、受理结题的材料要求

(一)江西省卫健委科技计划项目、中医药项目结题要求

  1.《江西省卫生健康委结题申请报告》,A4纸双面打印(非胶装),一式四份及电子版,经费支出表需财务处盖章;

  2.工作报告(研究概述、研究过程与方法、研究成果和水平、存在的问题和建议等);

  3.技术报告(研究背景、目的和意义、研究资料和对象、研究方法、研究结果和分析等);

  4.相关论文复印件(已发表);

  5.课题合同(上册)复印件。   结题工作以项目合同书(任务书)为依据,应在规定执行期内完成,因故不能按期完成的,提前6个月申请延期,延期不得超过一年(延期申请表),如未获批准,仍需按原定期限结题。 

)江西省卫健委中医药项目结题要求

  1.《江西省卫生健康委结题申请报告》,A4纸双面打印(非胶装),一式四份及电子版,经费支出表需财务处盖章;

  2.中医药科技计划执行情况年度报告;

  3.相关论文复印件(已发表);

  4.课题合同(上册)复印件。

   结题工作以项目合同书(任务书)为依据,应在规定执行期内完成,因故不能按期完成的,提前6个月申请延期,延期不得超过一年(延期申请表),如未获批准,仍需按原定期限结题。 

)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题要求

  1.项目《终结报告书》(含《鉴定意见书》(汇总用、个人用)附于其后装订)和《中期检查报告书》,一式5份(含原件1份)及电子版(word格式或PDF格式);

  2.项目成果5套(含原件1套),如成果为论文,则提交论文复印件。未出版的书稿报送装订好的打印稿,正式出版后补报样书;

  3.项目《申请评审书》《立项通知书》一式5份(复印件);

  4.研究计划有变更,应在《终结报告书》中说明,并将省教育厅核准的《变更申请表》附于其后装订;  

   5.其他支撑材料。

   以上所需材料电子版表格请在高校人文社科申报系统中自行下载。 

)江西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结题要求

   1.结题项目范围:已获批备案2年及以上的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

   2.需提交的有关结题材料:

  (1)《江西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结题材料》(含结题报告、相关论文复印件、课题合同书复印件等材料,上述材料统一双面打印并装订成一册)纸质版及电子版各一份;结题报告中专家评审意见需请同行专家(3名校外副高以上相关专业专家)签署意见并盖好专家单位或科研处公章;

  (2)加盖财务处公章的《2023年下半年江西省教育厅科技计划结题经费决算表》;

  (3)若项目需变更课题组成员,项目负责人应于项目截止前6个月填写《江西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变更申请表》,经学校审核后报省厅研科处审批。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得变更。

)萍乡市社科项目结题要求

   1.《萍乡市社会科学规划课题鉴定结项审批书》,由课题负责人填写,经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审核,报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签署意见; 

   2.课题负责人出具的课题研究总结和课题成果简介;

   3.课题最终成果(公开出版或发表的提供原件);

   4.免于鉴定的相关证明材料及课题变更、延期的有关材料。

   以上材料用Word格式A4纸双面打印,按顺序整理装订一式五份,同时提供电子稿。

(六)省教改项目结题要求

  1.严格按照《江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管理办法》和《江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结题程序规范》的要求准备材料;

  2.课题结题鉴定材料中的课题名称、课题组成员、成果形式应与立项时相同,未经书面申请和学院以及省教育厅主管部门审批不得进行变更;

  3.结题以“会议形式”集中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与鉴定的专家,由省教育厅委派;

  4.结题材料应包括如下内容:《课题申报书》、《立项通知书》、《开题报告书》、《中期报告书》、《结题报告书》、《项目调整》(如有课题组成员调整情况)、成果附件等。一式四份,一份交科研教研处,课题组留三份,集中结题时由课题组分别交给三位结题专家。《结题鉴定表》另行装订。一式三份。

 三、受理结题的时间

   截止至20231130日,逾期不予受理。

   电子文档发送至科研教研处邮箱:pxwzykyjyc@163.com,纸质版材料请交至润德楼科研教研处818办公室。

各类课题结题文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