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食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及职责的通知

发布者:办公室发布时间:2023-10-10

  

各处室、二级学院:

学院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是确保师生身体健康和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的大事,为加强我院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杜绝食品卫生安全事故,防患于未然,有力处置各种突发事件,根据学院人事变动,特对本领导小组进行调整。

一、领导小组

  :龙春频

副组长:叶敏

  :刘玫芳、杨放群、兰云、何华萍、谭露玉、黄继业

食品安全分管院长:叶敏

食品安全总监:杨放群

食品安全员:何华萍、谭露玉

二、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严格按照《食品卫生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和文件要求,建立和健全学院食品安全管理与责任制度。

2.加强对食堂安全的监督管理,明确、细化学院在食品安全管理中的职责。

3.督促食堂从业人员落实上岗体检与培训制度,落实食品采购、贮存、加工、销售等各个环节的卫生要求和工作措施,及时检查并结合上级主管部门、卫生执法部门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督促限期整改排除。

4.加强对师生食品安全的教育管理。

5.制定切实可行的预防食物中毒的措施和应急预案。

6.坚持好食物中毒报告制度。

三、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职责

(一)食品安全总监职责

1.组织拟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督促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明确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供货者管理、进货查验、生产经营过程控制、出厂检验、追溯体系建设、投诉举报处理等食品安全方面的责任要求。

2.组织拟定并督促落实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措施,定期组织食品安全自查,评估食品安全状况,及时向学院主要负责人报告食品安全工作情况并提出改进措施,阻止、纠正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按照规定组织实施食品召回。

3.组织拟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落实食品安全事故报告义务,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4.负责管理、督促、指导食品安全员按照职责做好相关工作组织开展职工食品安全教育、培训、考核。

5.接受和配合监督管理部门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检查等工作,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6.其他食品安全管理责任。

(二)食品安全员职责

1.重点负责对原材料入库检查、加工过程检查、冰箱检查、收尾检查、盛用具检查、泡发干货检查确保食品卫生安全“零事故”。

2.负责对食堂工作人员的安全管理培训工作,提高食堂工作人员饮食安全意识和人身安全意识。

3.负责对食堂生产过程的检查。

4.负责及时向学院食堂领导小组反馈现场管理状况等安全信息。

5.负责食堂卫生及环境安全检查。

6负责对食堂检查后的整改进行跟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