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文件精神,《萍乡卫生职业学院新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试行)》的各项要求,经学生本人申请,二级学院审核,学校审批,现将2023年萍乡卫生职业学院高职新生转专业结果予以公示,情况如下:
起止时间:2024年1月21日—1月26日。
请广大师生对上述拟推荐学生的综合表现等予以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学校学生工作处反馈。
联系人: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立德楼114办公室)李老师
联系电话:0799-6843987
电子邮箱:pxwxxgc@126.com
萍乡卫生职业学院学生工作处
2024年1月21日